许多的简单的对象是不需要 JavaScript 的;他们只包含有插入到文档中的 HTML 代码。有关使用 JavaScript 创建更加复杂的对象的基本介绍,参阅 扩展 Dreamweaver:基本知识。
如何创建简单的对象:
1 | 利用文本编辑器(如 BBEdit 或 HomeSite) 创建一个新的空白文档。 |
你也可以使用 Dreamweaver 的 HTML Source 面板作为你的文本编辑器,但首先你必须在创建新文档之前删除掉面板上所有的标签。 | |
2 | 输入或者粘贴你要插入到文档中的对象的标签。 |
例如,输入: | |
<P> © 2000 DCD Productions, Inc.<BR> All Rights Reserved </P> |
|
3 | 保存文件。 |
如果你想让新创建的对象出现在对象面板的子面板上,就将新的对象文件保存到 Objects 文件夹中任何一个文件夹中(如 Characters,Common,Forms,Frames,Head,或者 Invisibles)。如果你想自己创建一个新的子面板,现在 Configuration/Objects 文件夹内建立一个新文件夹,然后将新对象的文件保存在里边。如果你在任何的子面板文件夹中建立其它的文件夹,(比如说你在 Characters 文件夹内建立子文件夹)程序都会予以忽略。 | |
4 | 在图形或图像编辑程序中(如 Macromedia Fireworks),创建一个 18 x 18 pix 的 GIF 图像,这个将用来作为你所建立的新的对象的在对象面板上的图标使用。 |
如果你创建的图像过大,Dreamweaver 会自动将其缩小到 18 x 18 pix。如果你没有为自己新创建的对象建立图标,Dreamweaver 就会在对象面板上插入一个普通的对象图标。 | |
5 | 图标的名字应和对象文件的名字一致,并保存到同一文件夹内。 |
例如,如果你创建的新对象的名字是 Copyright_DCD.htm,你把它保存到 Common 目录下,那么你的对象图标的名字就应该是 Copyright_DCD.gif,同样的也要保存到 Common 目录下。 | |
6 | 重新启动 Dreamweaver,就可以使用你的新创建的对象了。除了出现在对象面板上之外,新对象还会出现在 Insert 菜单的底部。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