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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特殊命名规范 
- 术语 "get/set" 不要和一个字段相连,除非它被定义为私有变量。 
 
- 前面加 "is" 的变量名 应该 为布尔值,同理可以为 "has", "can" 或者 "should"。 
 
- 术语 "compute"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计算完成的变量。 
 
- 术语 "find"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查找完成的变量。 
 
- 术语 "initialize" 或者 "init"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实例化(初始化)完成的类或者其他类型的变量。 
 
- UI (用户界面)控制变量应在名称后加控制类型,例如: leftComboBox, TopScrollPane。 
 
- 复数必须有其公共的名称约定(原文:Plural form MUST be used to name collections)。 
 
- 带有 "num" 或者 "count" 开头的变量名约定为数字(对象)。 
 
- 重复变量建议使用 "i", "j", "k" (依次类推)等名称的变量。 
 
- 补充用语必须使用补充词,例如: get/set, add/remove, create/destroy, start/stop, insert/delete, begin/end, etc. 
 
- 能缩写的名称尽量使用缩写。 
 
- 避免产生歧义的布尔变量名称,例如: 
 isNotError, isNotFound 为非法 
- 错误类建议在变量名称后加上 "Exception" 或者 "Error"。 
 
- 方法如果返回一个类,则应该在名称上说明返回什么;如果是一个过程,则应该说明做了什么。 
  
文件 
- 缩进请使用 4 个空白符的制表位。 
 
- 如果您的编辑器支持 文件标签_(file tags),请加添如下的一行使我们的代码更容易阅读: 
 // vim:ts=4:noet:tw=0:  
译注:老外用 VIM 编辑器比较多,此条可以选择遵循。 代码折叠必须看起来是完成并且是合乎逻辑的:  
 
var someExpression = Expression1     + Expression2     + Expression3; 
var o = someObject.get(     Expression1,     Expression2,     Expression3 ); 
注:表达式的缩进与变量声明应为一致的。  
注:函数的参数应采用明确的缩进,缩进规则与其他块保持一致。  
变量 
- 变量必须在声明初始化以后才能使用,即便是 NULL 类型。 
 
- 变量不能产生歧义。 
 
- 相关的变量集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,非相关的变量集不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。 
 
- 变量应该尽量保持最小的生存周期。 
 
- 循环/重复变量的规范: 
 
- 只有循环控制块的话,则必须使用 FOR 循环。 
 
- 循环变量应该在循环开始前就被初始化;如使用 FOR 循环,则使用 FOR 语句初始化循环变量。 
 
- "do ... while" 语句是被允许的。 
 
- "break" 和 "continue" 语句仍然允许使用(但请注意)。 
  
- 条件表达式 
 
- 应该尽量避免复杂的条件表达式,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临时布尔变量。 
 
- The nominal case SHOULD be put in the "if" part and the exception in the "else" part of an "if" statement. 
 
- 应避免在条件表达式中加入块。 
  
- 杂项 
 
- 尽量避免幻数(Magic numbers),他们应该使用常量来代替。 
 
-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小数点后一位(即使是 0)。 
 
-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实部,即使它们为零(使用 0. 开头)。 
   
出处:蓝色理想
 
责任编辑:moby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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