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http://it.sohu.com/2003/11/28/11/article216191122.shtml
自今年10月起,NIKE(耐克)公司为举办“2003 NIKE-Freestyle 酷炫之王全国大搜索”活动及宣传推广其新产品“NIKE SHOX STATUS TB”,分别在自己的网站、新浪网首页、王府井大街、地铁(天安门西)站台、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大量发布广告。上述广告中使用了一个头部为黑色圆球体,没有面孔,身体的躯干、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的卡通人物形象。
国内著名闪客朱志强先生(笔名小小)日前认为,NIKE(耐克)公司发布的上述广告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其《小小系列作品》中的“火柴棍小人”形象,侵犯了其著作权。
根据业内人士了解到的最新消息,为依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,朱志强已经委托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王惠红律师向NIKE(耐克)公司发出了严正警告,要求NIKE(耐克)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著作权,终止发布各种侵权广告并向其赔礼道歉,否则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截至发稿前,NIKE(耐克)公司对上述事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。
背景资料:
朱志强(笔名小小)自2000年开始进行网络动画创作,是最早使用Flash的人员之一。自1989起,朱志强开始创作“火柴棍小人”,“火柴棍小人”的形象是:头部为黑色圆球体,没有面孔,身体的躯干、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。2000年4月,朱志强完成其第一个网络动画《独孤求败》 的创作。2000年6月,朱志强的首部Flash作品《过关斩将》创作完成,朱志强为“火柴棍小人”设计了各种形体动作,动作设计非常精细,互动效果强烈,通过网络迅速传播。随后,朱志强相继创作完成《小小3号》、《小小特警》、《小小5号》、《小小系列6》、《小小系列NO.7—毁灭者》、《小小系列NO.8—毁灭者Ⅱ》。(http://www.xiaoxiaomovie.com/)
随着《小小系列作品》的迅速传播,朱志强的作品及其主题人物形象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,各项作品频频获奖。2001年12月15日《新周刊》评选朱志强为“年度网络风云人物”。《北京青年报》、《BEIJING TODAY》、《城市画廊》、《半岛晨报》、《购物导报》、《信报》等多家媒体对朱志强本人及其《小小系列作品》也多次进行了报道,“火柴棍小人”不再局限于网络世界,而是走入了更多人的视野。
出处:蓝色理想
责任编辑:蓝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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