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 Google 的一个细节说起:

google-nextpage.png

整个虚线框都是“Next”的可点击区域。看似不经意,却直接提升了细节的可用性。其它页码也巧妙地和上面的字母 o 一起组成可点击区域。与百度和 Bing 的翻页相比,Google 优胜。

再来看 Twitter 的注册页面:

很大很舒服。到了这个页面,瞎逛都会忍不住去填写填写。提示文字也恰到好处,能提供帮助,不恼人。

我喜欢 Google. 来看下 Google Docs 中的颜色选择

和其它富文本编辑器相比,Google 的颜色小框框大了不少。对比 FCKEditor 的:

再来看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设计,TinyMCE 的颜色选择:

注意 A 旁边的下拉小箭头:只有点击到小箭头时,才能打开颜色选取框。点击在 A 上时,是取当前色进行设置。这是跟微软学的:

从功能上讲,微软的处理方式很强大。作为客户端软件的 Office, 按钮相对较大,重复使用同一颜色的频率也较高,这样设计无可厚非。但作为 Web 上的富文本编辑器,个人觉得没必要如此设计。这会让小箭头的可操作区域很少,影响可用性。